【资料图】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和规范文件的要求,我们作为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发表专项说明如下:
1、公司除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以外,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法人单位、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
2、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对外担保事项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的行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珠海冠宇电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赵焱、张军、李伟善
2023年 3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