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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App显示,近期,坏兔子(上海)影业有限公司与天津顽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张某演出合同纠纷一审判决书公开。
文书显示,原告坏兔子公司诉称,其此前与顽石公司签订演出合同,双方约定坏兔子公司安排旗下签约艺人李某出演顽石公司摄制的电影《猎杀游戏》,演出服务费共512万元,顽石公司分4期支付。艺人李某参与拍摄,后顽石公司停止拍摄该电影,超过合同约定前两期演出服务费的支付时间,但顽石公司只支付了第一期应付费用102.4万元中的24万元,此后未再付费。被告顽石公司与被告张某均未出庭及答辩。
法院认为,演出合同系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坏兔子公司要求顽石公司按约支付演出服务费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支持。最终,法院判决天津顽石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给付坏兔子(上海)影业有限公司232万元演出服务费及逾期付款违约金等,张某负连带责任。
天眼查显示,坏兔子(上海)影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8月,由姚晨独资上海海之歌管理咨询工作室、曹郁独资上海圆舞曲管理咨询工作室共同持股。
本文源自:金融界天眼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