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监会重奖“吹哨人”2.79亿美元,中国能否效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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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夏时报(www.chinatimes.net.cn)记者 帅可聪 陈锋 北京报道
当地时间5月5日,美国证监会(SEC)宣布对一名“吹哨人”奖励近2.79亿美元(约合19.3亿元人民币),因其帮助SEC调查,最终促成三个案子达成和解或罚款。本次奖励金额之高,震惊全球资本市场。
“这个奖励制度如果能引入,我马上就成千万或亿万富翁了!我现在还保留着任职过的一家上市公司的造假资料。”5月6日,广东一位网友看到上述消息后表示。
“吹哨人”制度,亦称知情人士举报制度,是成熟资本市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的重要机制之一。事实上,中国资本市场近年来也探索并逐步建立了举报奖励制度,但由于奖励金额相对较低、奖励实例宣传较少等原因,一直鲜有人知。
2022年11月,中国证监会最新公布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将内部知情人员举报最高奖励金额提升一倍至120万元。市场人士认为,重奖“吹哨人”能有效调动知情人士举报积极性,对净化市场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制度应进一步研究并完善。
“吹哨人”秒变亿万富豪
美国证监会重奖“吹哨人”由来已久,但本次高达2.79亿美元的奖金,刷新了美国证监会对“吹哨人”的单次奖励纪录,较2020年10月创下的1.14亿美元纪录高出一倍多,因此颇受关注。
“今天的奖励规模是我们项目历史上最高的,它不仅激励‘吹哨人’提供有关潜在证券法违规行为的准确信息,同时反映出我们‘吹哨人’项目取得的巨大成功。”据美国证监会网站发布的新闻稿,美国SEC执法部门负责人表示,“吹哨人”助推了执法行动,导致违法者交出超过40亿美元的不义之财及利息。正如奖项所示,“吹哨人”有很大的动机挺身而出提供准确的有关违法信息。
美国证监会举报人办公室主任Creola Kelly说,“吹哨人”的持续协助,包括多次采访和书面提交材料,对相关执法行动的成功至关重要。虽然这次“吹哨人”提供的信息没有促使证监会展开调查,但扩大了不当行为的指控范围。
依据美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举报人自愿向美国证监会提供原始、及时和可靠的信息,从而导致执法行动成功,则举报人可能有资格获得奖励。如果“吹哨”带来的处罚金额超过100万美元时,“吹哨人”可以获得罚金10%至30%的奖励,上不封顶。自2012年首次发放奖励以来,美国证监会给予的奖金累计已超过10亿美元。
2.79亿美元是何概念?这笔天文数字般的巨额奖金足以使一名普通人瞬间实现财富自由,身家比肩上市公司市值。通联数据显示,截至5月5日收盘,A股市场5000多家上市公司中,市值低于这笔奖金的就有470多家。
中国市场能否效仿重奖
一石激起千层浪。美国证监会再次重奖“吹哨人”,也在A股市场引发了讨论。不少投资者提出疑问:中国市场能不能效仿重奖“吹哨人”?
事实上,中国证券监管部门近年来也在探索并建立了有奖举报制度。2014年6月,中国证监会发布实施《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暂行规定》,设立了重大违法线索有奖举报制度。2020年,暂行规定进行修订。2019年、2022年《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增加了举报和奖励制度条款。运行数年来,有关制度对反映投资者诉求、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发挥了一定积极作用。
2019年8月2日,证监会在官网发布公告,拟对提供廖英强操纵市场、江苏雅百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任子行网络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等3起案件线索的举报人给予奖励。这是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对“吹哨人”的物质奖励。
然而,国内对“吹哨人”奖励力度相比美国较低,一直饱受市场争议。2022年11月25日,中国证监会就《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工作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拟进一步提升奖励金额,每案奖金限额从10万元提升为30万元。举报在全国有重大影响,或涉案数额巨大的案件线索,每案奖金限额从30万元提升为60万元。内部知情人员有重大贡献的,最高金额从不超过60万元提升为120万元,提升了一倍。
“吹哨人”有望获得的奖金,将直接影响其积极性。但显而易见,与美国按罚金10%至30%进行奖励的力度而言,中国最高不超过120万元的奖励吸引力不足。
与“吹哨人”获奖相比,在A股市场更为人知的是各种公开举报与内部员工敲诈勒索等事件。例如,叶飞“举报门”揭开上市公司伪市值管理黑幕;上市关键期,旷视科技董事长印奇被司机勒索数百万;丰元股份(002805.SZ)董事长赵光辉被人以违规上市要挟勒索2000万等。
中央财经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研究员、内蒙古银行研究发展部总经理杨海平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表示,美国证监会“吹哨人”奖励制度,对于鼓励知情者举报违法违规行为,确保证券市场规范运行,保护投资者权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中国证券监管部门虽然也建立了“吹哨人”制度,但对“吹哨人”的奖励力度远低于美国,这是该制度作用没有充分发挥的原因之一。
加大奖励更要加强保护
杨海平认为,当前,中国资本市场已经进入全面注册制时代,高质量发展处于关键阶段。压实证券发行者主体责任和中介机构资本市场“看门人”责任,进一步保护投资者权益,优化资本市场生态,需要借鉴美国证监会“吹哨人”奖励制度、“吹哨人”保护、监管体系对举报行为的反应流程和机制等,进一步优化中国的“吹哨人”制度。其重点是在进一步细化有效举报行为标准以及强化“吹哨人”权利保障措施的前提下,大幅度提升奖励标准。
“个人觉得国内的这个奖励的力度还是太小了。”上海久诚律师事务所主任许峰律师向《华夏时报》记者直言,在这样的情况下,内部知情人或者是掌握违法违规信息的人,他们的“吹哨”动力是不足的。他认为,要从制度上允许这样一个举报群体产生,包括内部知情人举报、外部职业群体的举报都值得鼓励。
与此同时,许峰指出,鼓励“吹哨人”揭露违法行为,除了要提高奖金,另一大关键点在于保密性。必须做好绝对的保密,保障“吹哨人”的安全,这是至关重要的。
北京合弘威宇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魏景峰律师向记者表示,美国重奖“吹哨人”的制度值得我国借鉴,不仅要加大奖励,更要加强对“吹哨人”的保护。在现实中,一些知情人士担心遭到打击报复,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除非万不得已,一般不愿进行实名“吹哨”,甚至对匿名“吹哨”也有所顾忌。究其原因,一是举报人信息保护没有做到位,二是相关的惩罚力度震慑力较低。只有加强信息保密制度和加大对打击报复情形的惩罚力度双管齐下,才可根本解决问题。同时,要做到赏罚分明,对于恶意举报人,也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2022年12月,《南方周末》在谈及“大奖吹哨人以保护中小股东利益”的一则评论文章中表示,中国各项法律法规都有举报人信息应保密、泄露举报人信息要处罚的规定,但现实中,举报人前脚举报,后脚就被打击报复的事频频发生,事后往往也无人被追责。泄露举报人信息应该被认定为严重的罪行,一查到底。只有举报人的信息被严格保护,才能让举报人没有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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