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投诉|清扫落叶被企业主怀疑偷摘枇杷,四川自贡环卫女工左眼眶被打骨折》后续
6月19日上午9时许,四川省自贡市汇东物业公司环卫工马从先走出自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大门,她的女儿毛倩在大门外已经等候多时。因被认定偷窃一斤左右的枇杷,马从先被自贡市高新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4日的处罚。
(相关资料图)
自贡市公安局监管中心
偷一斤枇杷被拘4日,有网友说警方处罚“过分了”
可以看到偷摘视频的视频截图
高新警方的回应经封面新闻报道后,立即引起网友热议。封面新闻“今日头条”账号该报道阅读量迅速攀升,截止到6月19日15时已经超过71万,评论超过1万条。
网友评论一
多数网友对警方处罚表示:偷了一斤枇杷被拘留“过分了”。网友认为企业围墙内的枇杷树伸出墙外,摘几颗来吃“是偷吗?”。也有网友认为,构成盗窃就该依法追究,警方处罚符合法律规定。
视频显示爬墙摘枇杷,环卫工说连味道都没尝到
从拘留所出来的马从先回家后情绪极为低落,几乎不说话。对于警方认定她摘枇杷已经构成“盗窃”,马从先说,在她们老家农村,摘一点路边树上的水果太正常了,“哪个会说你是偷?”
环卫工解除拘留证明
马从先称,当日她们在清扫这段路时,看到伸到围墙外的树枝上结了很多枇杷,“就想摘几个来吃。”由于枇杷有大有小,于是就爬到围墙上摘比较大的,“可能总共也没有一斤。”结果还没有尝到枇杷的味道,就与企业人员发生了纷争。
6月19日上午,封面新闻记者在高新公安分局查看了警方提取的位于现场对面一家企业监控视频。视频中可以看到对面路边一个穿橙色环卫服装的人在举手拉住树枝,并不时将东西放到身后的环卫车上。随后另一名穿同样服装的人从围墙上下到地面。不一会儿,两名从企业大门处过来的人与其中一名穿环卫服装的人发生肢体冲突。
警方称,视频充分证实了马从先和梁某芬偷盗枇杷的事实。
网友评论三
网友评论二
家属质疑警方回应:明显偏袒殴打行为人
即使将该行为评价为盗窃行为,也应根据第十九条评价为情节轻微,不予处罚。故公安机关对摘取不到一斤枇杷的马从先进行行政拘留不仅不是减轻处罚,更是加重处罚,不仅是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不当执行,更是违背立法本意,已远远超出普通公民的认知。
家属还称,公安机关称“哪怕数量再少,只要依据事实和证据认定构成盗窃违法行为,均应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给予处罚”,是对《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九条的无视,是对执法权的滥用行为。
家属认为,该处枇杷生长在路边,路人多采摘,若该行为是盗窃,申请调取该处案发前后一个月的监控,对所有枇杷摘取者均进行拘留,以体现执法公平。
家属称,史某某等人明明是打人,公安机关却轻描淡写地描述为推搡,明明双方未对赔偿事宜协商一致,公安机关却称马从先方抬高金额。且板仓派出所在进行行政处罚时,明显以调解结果作为处罚的重要依据,从而认定马从先“抬高价格””无悔罪表现”等,而史某某等人则评价为“态度积极”“愿意赔偿”“情节轻微”,这些评价均带有强烈的主观认识,并非客观事实,从公安机关对史某某等三人的处罚,再对比马从先的处罚,以及公安机关的回应情况来看,公安机关在本案中明显偏向史某某等人,直接影响了本案的公正处理。
针对家属质疑,高新警方表示家属可以向相关部门提起行政复议,依法行使自己的合法权利。
6月19日下午,马从先家属已经向自贡市司法局提交了行政复议申请书,要求对马从先被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进行复议。